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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記者徐偉 今年4月以來,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受理以故意殺人罪起訴的刑事案件17件,其中被害人為幼兒的3件5人,占該類案件收案數的17.65%。
  重慶五中院調研顯示,當前針對兒童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。上述案件中,被告人為達犯罪目的,通過朝被害兒童頭面部、頸部等身體要害部位用刀連續猛砍猛刺、反覆切割等方式施暴,手段極其殘忍。
  據重慶五中院刑一庭庭長陳一川介紹,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瑣事發生糾紛後,以殺害他人子女、(外)孫子女等方式達到報複的目的。在3件該類案件中,有兩件皆因鄰裡糾紛而起並殺害無辜兒童進行報複。
  據悉,此類個案所涉及被害兒童人數比重較大。上述3起案件共有被害兒童5人,其中死亡4人,重傷1人。邱某故意殺人案中,兩名不滿6周歲的兒童遇害,其中一死一重傷;李某故意殺人案中,含兩名兒童在內的一家三口遇害,全部當場死亡;唐某故意殺人案中,一名年僅5歲的兒童被害。
  重慶五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,殺害無辜兒童進行報複等性質惡劣的案件,不宜以鄰裡糾紛引發為由援引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,應綜合考慮其犯罪手段、危害程度等因素從嚴處罰。建議建立侵犯兒童權益犯罪專項調研機制,引導社會合力減少侵犯兒童權益惡性犯罪案件的發生。建立侵犯兒童權益典型案例庫,定期或不定期公開發佈,強化典型案例的威懾與指導作用。
  (原標題:殺害兒童惡性案件多為報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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